首批新能源公募REITs上市 推动新能源基础设施行业快速发展访中航基金不动产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京能光伏REIT基金经理张为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时间:2023-03-29 16:22:58

3月29日,中航京能光伏REIT和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正式上市交易。至此,国内已上市公募REITs数量达到27只。因拥有“首批新能源REITs”光环,两只新上市产品受到市场高度认可,发行价分别为9.782元/份、9.8元/份,均在发售首日完成超额募集、参与资金量巨大。其中,作为国内首只光伏公募REITs——中航京能光伏REIT网下、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仅为0.815%、0.633%。

“配售结果基本符合我们及原始权益人的预期,这既与新能源项目作为公募REITs市场新的资产类型,具有一定稀缺性有关,也显示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对新能源公募REITs未来收益的稳定性与可观性的认可。”3月17日,中航京能光伏REIT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公告后,中航基金不动产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京能光伏REIT基金经理张为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光伏企业而言,选择发行公募REITs而非通过传统信贷手段进行融资是出于哪些考量?对投资者而言,这只在发售阶段便备受追捧的产品究竟有何魅力?与同是中航基金管理的能源类公募REITs——中航首钢绿能REIT相比,二者在运营管理、收益预期等方面有哪些异同?在公募REITs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的当下,哪些类型的底层资产可能成为下一个“香饽饽”?带着上述问题,《金融时报》记者与张为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


(资料图片)

《金融时报》记者:对新能源发电企业而言,获取扩张产能、推动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相较信贷、债券等传统融资手段,您认为,公募REITs有哪些优势?

张为:在“双碳”目标推动下,清洁能源发电等重资产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信贷或债务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均较低,其缺少的并非资金而是资本金。对任何一家公司而言,负债类融资都是有上限的,不可能无限期进行债务扩张,资产负债率急剧飙升将带来极大的财务风险。但通过上市或发行新股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存在较大难度和局限性,且往往成本较高,融资期限也不理想。

通过公募REITs这一长期限、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方式,一是有助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发电站资产投资,实现原始权益人融资渠道的丰富,助力盘活存量新能源资产;二是优化新能源发电企业负债结构,将其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同时,通过乘数放大效应不断回笼资本金,为企业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提供支持;三是公募REITs产品的年限基本在20年至30年,未来随着扩募落地,还会不断有新的优质成熟的项目被放入产品中,相当于一个永续平台。原始权益人将回收资金用于新建或投资项目,既为新能源发电资产的投融资提供了新的模式,也向资本市场提供了支持实体经济的绿色金融投资新渠道。

首批新能源公募REITs项目的成功落地并上市,不仅进一步丰富了REITs底层资产类型,还将促进公募REITs市场拓宽到更多新型资产领域。预计未来会有更多新能源项目在公募REITs领域亮相,助力推动新能源基础设施行业快速发展。

《金融时报》记者:作为光伏公募REITs首批“吃螃蟹者”,您认为,此次中航基金是如何选定底层资产项目的?能否请您介绍下中航京能光伏REIT底层资产情况?

张为:中航京能光伏REIT的底层资产为陕西榆林的3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和湖北随州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在最早进行项目筛选,我们主要从四个维度进行考虑。

一是项目的收益情况。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月至9月,榆林光伏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3.35亿元、3.12亿元及2.51亿元,实现净利润3912.44万元、8526.34万元、9664.53万元及8291.30万元;随州光伏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12亿元、1亿元、0.99亿元及0.84亿元,实现净利润3426.75万元、1192.88万元、2935.51万元及2871.78万元。两个基础设施项目均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稳定的现金流来源。

二是项目的合规性。所有拟发行的公募REITs项目都要经过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审核,因此会优先选出具有良好合规性的底层资产。榆林和随州光伏项目在备案核准及建设手续、经营资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上网电价及补贴落实等方面均符合规定条件。

三是项目的规模。在筛选时,倾向从较大规模电站着手,以更好发挥示范效应。比如此次入围的两个项目中,榆林光伏项目装机容量300兆瓦,是国内单体较大的光伏电站。此外,榆林光伏项目和随州光伏项目分别于2017年和2015年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成熟度较高,具有比较充分的数据可以对项目运营的稳定性进行支撑和验证;从发电消纳情况看,榆林光伏项目消纳水平接近95%,随州光伏项目一直保持100%消纳,即发电量全额上网。

四是项目的国补占比。尽量选择国补占比没那么高或相对较低的电站作为发行的底层资产。2022年,榆林光伏项目和随州光伏项目的国补占比均为58%,在老电站中已属于占比较低的项目。

《金融时报》记者:由中航基金管理的中航首钢绿能REIT是首批9只上市REITs之一,同样也是能源类项目。您认为,中航京能光伏REIT与之相比,在运营管理、现金流稳定性等方面有哪些异同?

张为:两个公募REITs项目的不同点主要是源于底层资产所处不同行业间的差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光伏发电在工艺复杂程度、人员配备、正常运维等方面均有不同。整体而言,两个项目间的共同点要远多于不同点。

第一,中航首钢绿能REIT的底层资产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目前国家鼓励的能源供给结构优化方向之一,区别于产生大量排放的传统煤电、火电等,更类似于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在理论上也属于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行业。目前已上市能源类公募REITs数量共计4只,分别是通过垃圾焚烧发电的中航首钢绿能REIT、通过天然气发电的鹏华深圳能源REIT、通过光伏发电的中航京能光伏REIT以及通过海风发电的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未来,随着越来越多能源类项目上市,将更好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推动清洁能源领域存量资产盘活、新增投资良性循环,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第二,从项目本质来看,两个项目在收费、管理等方面都较为接近。中航首钢绿能REIT的项目收费一半是电费,一半是垃圾处理费,中航京能光伏REIT的项目收费几乎全是电费。同时,两个项目底层资产同属于生产型企业,管理难度较大,对包括员工、生产工艺、设备运行、环保等在内的各方面安全性要求很高,也因此对项目运营人员的派驻提出了较高要求。目前,中航首钢绿能REIT已稳定运营一年半多的时间,这对未来运营中航京能光伏REIT也形成了良好借鉴。

第三,从现金分派率来看,不同于产权类公募REITs依靠出租资产获得租金以及资产未来增值潜力获得收益,这两个项目都属于特许经营权类,主要通过运营项目期间进行收费获得收益,例如电站项目本质上依靠收取电费。根据中航京能光伏REIT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中航京能光伏REIT的2023年度预测现金流分派率为11.13%,2024年度预测现金流分派率为11.37%。同时,由于能源类项目具有较高的长期投资价值,且目前公募REITs市场中此类产品具有一定稀缺性,从二级市场走势来看,两只产品未来或均存在上涨空间。

此外,两个项目均面临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技术迭代风险、国补退坡风险以及底层资产价值逐年下降,到期可能趋于零的风险。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是在预测的假设前提与限制条件下编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预测现金流分派率并非向投资者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中航基金目前是否还有探索或储备更多新能源领域的公募REITs项目?在其他试点领域是否有布局计划?

张为:就新能源领域而言,中航首钢绿能REIT和中航京能光伏REIT为我们后续继续开发新的能源项目积攒了一定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客户认可度,初步形成了一套项目服务体系。未来,新能源领域将继续是中航基金参与公募REITs的一个重要赛道,目前依托在新能源公募REITs领域的专业优势,在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的基础上,我们正在开发储备的项目已进一步拓展至风电、水电等多个细分领域。

除新能源行业外,中航基金也在重点布局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景区等在内的其他领域。在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背景下,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产品上市对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及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航基金正在推进三个保障性租赁住房中标项目的公募REITs发行工作,其中有两个均位于北京。

截至目前,在旅游景区公募REITs发行上,市场尚未摸索出一条可行性道路。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探索以自然文化遗产、国家 AAAAA 级旅游景区等具有较好收益的旅游基础设施开展试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旅游业呈现出“井喷式”增长。基于上述现实,中航基金看好旅游景区类公募REITs发展前景,并在这一领域进行积极布局。从已公开的招投标信息中能够看到,我们已中标包括龙门景区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在内的多个项目。

此外,在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以及监管密集表态下,我们同样关注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公募REITs的可行性,通过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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