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近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会同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锚定吉林经济稳增长目标全力支持备春耕和复工复产的主要金融措施》,为吉林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的金融保障。
该政策主要分为六个方面内容:
着力增加信贷总量供给。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提升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向其总行申请资金和信贷政策倾斜,推动全年贷款进度向二季度前倾,力争全省全年贷款增量和增速均高于上年。
加大重点领域和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力争2022年全省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18%、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达20%,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适度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执行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单独增加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各100亿元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备春耕、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
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一方面,指导省、市两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加强存款定价自律管理,推动全省银行业总体负债成本稳中有降,为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进一步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融资担保费用减免不低于20%,促进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大力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加强与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的沟通,帮助申请上市挂牌、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的企业加速申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纾困专项债、疫情防控债。2022年年底前,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绿色通道,确保满足发行条件的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行流程,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可“先挂牌后补资料”。
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对因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市场主体,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按照市场化原则办理展期、无还本续贷和调整还款方式。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人员,经银行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记者 伍保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