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结婚登记办理费用

来源:本地宝时间:2023-04-06 17:25:46

佛山结婚登记办理费用


(资料图片)

不收费,证件材料齐全,在受理时间内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注:从2017年4月1日起,佛山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费(9元/对),特此公告。

结婚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3、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双方均非佛山市户籍的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1、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

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2、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

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

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须知的相关内容。

4、现役军人与内地居民选择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另一方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5、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

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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