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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又有新进展。4月24日,潮新闻记者从该案原告徐枣枣(化名)处了解到,她于上周五(4月21日)收到法院传票,传票显示5月9日下午,该案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届时,徐枣枣和她的两位代理律师均会出庭,“希望对一审中被驳回的诉讼请求做进一步的争取。”
法院传票 受访者提供
徐枣枣称,她的诉讼请求是要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停止对她生育权的侵害,“然后能够在该医院给我实施冻卵。”
今年2月份,“四川简化生育登记要求”的话题冲上热搜。对此,徐枣枣认为释放了积极的信号,“比一审那会儿,有一个更有利的政策环境。”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提到将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回应媒体记者时称,《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同时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
2018年12月,时年30岁的徐枣枣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要求的时候, 提出想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北京妇产医院”)冻卵。但医院方表示只能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能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健康女性实施诊疗服务,故徐枣枣的冻卵请求被医院拒绝。
而后,徐枣枣以“一般人格权纠纷”案由,将北京妇产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妇产医院停止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害,并为其提供冻卵服务。该案在2019年12月和2021年9月先后两次开庭审理。2022年7月22日,徐枣枣收到一审判决书,医院方胜诉,徐枣枣败诉。
距离徐枣枣提出冻卵需求至今已过去4年4个月,她也终于等来了案件二审开庭的通知,“我还是非常希望能够在国内冻卵,赶在生育能力断崖式下滑前完成。”徐枣枣坦言,现在她已经35周岁了,这个年龄其实已不允许她再多等几年,“今年年初我曾到其他医院做过检查,结果显示我现在状态还不错,现在冻卵的话也是个非常好的时机。”对于二审结果,徐枣枣表示期待能够胜诉,或有一个不一样的结果,“但现在真的不太好说。”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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